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本市自2017年12月1日起实施水资源税改革试点。为切实做好试点工作,确保稳妥有序推进,本市制定了《北京市水资源税改革试点实施办法》,现予以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为加强本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建筑起重机械的安全监督管理,探索建筑起重机械租赁企业信用评价的新模式,我委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分别于2015年和2016年印发了《北京市建筑起重机械租赁企业备案和信用评价管理办法(试行)》(京建法〔2015〕13号)和《关于贯彻执行北京市建筑起重机械租赁企业备案和信用评价管理办法(试行)的补充规定》(京建法〔2016〕6号)。两个文件试行以来,取得了良好的效果,同时也发现了一些不足。为进一步完善制度设计,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放管服”改革和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的有关工作要求,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对《北京市建筑起重机械租赁企业备案和信用评价管理办法(试行)》进行了修订,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为支持我市高精尖技术产业发展,实现交通管理服务创新,鼓励、支持、规范自动驾驶汽车研发和推进应用,市交通委、市公安交管局、市经济信息化委联合制订的《北京市关于加快推进自动驾驶车辆道路测试有关工作的指导意见(试行)》和《北京市自动驾驶车辆道路测试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为切实加强北京市社会团体会费统一票据(以下简称社团会费票据)监督管理,规范社团会费票据使用行为,进一步理顺权责关系,根据《财政部关于同意统一发放全国性社会团体会费统一票据的函》(财综〔2015〕98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社团会费票据使用管理的通知》(财办综〔2016〕99号)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现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探索建立涉农资金统筹整合长效机制,是发挥财税体制改革牵引作用、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途径,是加快农业现代化步伐和农村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有力保障。近年来,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各地区、各有关部门探索推进涉农资金统筹整合,取得了积极进展。但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仍面临一些问题和困难,涉农资金管理的体制机制性问题进一步凸显。为加强涉农资金统筹整合,探索建立长效机制,现提出如下意见。
根据民政部工作部署,为深入落实《社会福利机构管理暂行办法》(民政部令第19号)、《残疾人社会福利机构基本规范》(民发〔2011〕24号)和《无障碍设计规范(GB50763)》,经与市残联共同研究,决定由相关区选择1-2家试点机构开展收住非急症治疗期的精神、智力类残疾人为主的社会福利机构建设试点工作。
为全面深入贯彻落实十九大精神、第三次全国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工作会议精神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的指导意见》(国办法〔2014〕25号)和市政府《关于开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进美丽乡村建设”专项行动(2017-2020年)的实施意见》(京政发〔2017〕8号)的文件精神,按照在全市农村地区开展的“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进美丽乡村建设”专项行动要求,全面提升农村人居环境,有效促进全市村庄规划编制的科学性、实用性和示范性,我委制定了《北京市村庄规划导则》。
进入新世纪以来,我国教育事业蓬勃发展,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培养输送了大批高素质人才,为加快发展壮大现代产业体系作出了重大贡献。但同时,受体制机制等多种因素影响,人才培养供给侧和产业需求侧在结构、质量、水平上还不能完全适应,“两张皮”问题仍然存在。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化产教融合,全面提升人力资源质量,经国务院同意,现提出以下意见。